加州潔淨能源車退款計畫(Clean
Vehicle Rebate
program)從2010年推出起,有效推動新能源車種普及化,但一視同仁的標準,變相成為有錢購買電動車、油電車的消費者才能享受優惠,普羅老百姓權益反被忽略。有鑑於這是納稅人的錢,現政府正修法發放,效果如何不得而知。
根據消息指出,今後政府是按照申請人的收入多寡,以決定發放補助金多寡,此舉可促進低收入戶將新能源車納入考量,以免成為富人的購車補助。7月1日起,個人或家庭收入在聯邦貧窮線(federal
poverty)三倍以內,購買或租賃電動車可領4000元。若購買插電式油電車可領3000元,租賃燃料電池車可領6500元補助金。
貧窮線水平,是由
聯邦衛生與福利部(Department
of Health and Human
Services)所設,今年個人金額是1萬1770元,四口家庭金額2萬2450元。照此換算,若個人年收3萬5309元或家庭總收入7萬2750元者,即可取得申請資格。
相對地,個人和家庭年收入超過25萬元、50萬元者,即無法比照過去,取得電動車、插電式油電車的補助金,但仍保留其申請燃料電池車5000元的資格。據能源持續發展中心(enter
for Sustainable
Energy)統計,過去三年收到加州潔淨能源車退款計畫的申請者中,有16﹪年收入超過30萬元,另有77﹪個人或家庭年收達9萬9000元。
如今按新的薪資計算規則,介於高標、低標間的加州居民,仍可申請電動車2500元、插電式油電車1500元,和燃料電池車5000元補助金。符合申請電動車、插入式油電車的資格者,亦可申請聯邦稅務減免優惠。
計畫推動至2016年6月30日,加州還將發出1億6300萬元的新能源車種補助金,金額比2014-15年的1億2100萬元更多。在加州率先以薪資結構為核發補助金標準起,華盛頓州也有意跟進,未來亦可能擴及其他區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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